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 首页/ 专项活动/ 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

探索新路径 构建新机制 拜泉县检察院全面提升

时间:2018-10-25

来源: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黑龙江省拜泉县人

【字体:  
探索新路径 构建新机制

拜泉县检察院全面提升案件评查工作质效

 
田宏梅  杜海涛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拜泉县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式,聚焦司法责任动态监督,坚持以案件监督管理为主线,突出业务监管与案件质效工作重点,以标准化、系统化、精细化为抓手,探索案件评查新路径,构建案件评价新机制,推进了案件评查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
 
 
 
    探索案件评查新路径,构建新型质量评查模式。一是强化案件全程质量监控。该院案管办利用受理审查第一关口机会,建立《案件诉讼监督线索移送制度》,着重审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案件线索,为改变基层监督案件线索匮乏提供保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相关制度和受案标准加强受案审查与结案审核工作,严把案件管辖、案卷材料、涉案财物、法定期限、法律文书“六关”,对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一律不予接收,强化过滤作用。在印前审核、法律文书备案审查,强化结案审核,严把案件出口。二是加强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建立法律文书联查新模式,对提请批准逮捕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进行比对,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启动“五书”比对联查的方式,不仅提高了评查工作效率,也为案件质量购置了多份保险,增强了评查结果的准确性。三是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制定《案件确定工作管理办法》、《院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司法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检察官司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规定》、《检察官办案权限划分办法》、《权限清单》等十个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为案管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评价提供了执法规范。
    建立案件管理新机制,形成案件评查新方法。一是重构案件质量管理主体。该院案管办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人员库机制》,人员库的组成要包含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的业务人员、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三大类。人员库实行任期制,并由全院干警普选产生,连选连任。人员的选聘、更选、活动的组织管理由案件管理部门履行,人员库人员的案件质量管理行为则对检察长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由案件管理部门统筹上报。二是重构案件质量管理过程。致力于通过做好案件质量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推动案件质量提升,杜绝案件瑕疵。该院案管办建立《新型案件评查机制》,通过建立的案件评查人员库,并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将被纳入评查范围的案件,通过制作完成的电子卷宗发送至评查工作邮箱,然后在案件评查人员库中随机选定评查人,将评查工作邮箱中的待评查案件按照预先制定的规则,指定或随机分配给评查人评查。案件评查完毕,案件评查人将评查意见随案发送至案件评查工作邮箱,由案管办专门人员负责汇总数据。此项工作形式的开展依托于统一业务系统的新型案件评查机制,实现了无纸化、便捷化的评查需求,打破案件评查的评查载体局限,促进案件评查的公平性,提高评查内容的覆盖率。三是提升案件质量态势研判能力。该院在案件监督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掌握的大数据优势,深入分析研判类案成因与规律,抓住数据机遇,通过系统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为业务部门深入把握类案的证明标准、法律适用提供参考。数据的现实回报其本身亦是案件监督管理中所产生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又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供了数据机遇。截止目前,已通过类案提供参考案件8件10人。
    纵深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切实提高案管监督质效。一是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该院案管办制定《拜泉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对评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内容标准、工作程序和结果应用等进行明确;制定《拜泉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要点》,利用232个共性要点和部门业务要点设置评查条件,将案件质效立体反映,为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构建新型案件质量评查模式。强化案件管理部门牵头、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办案部门共同构建起随案随评、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和跟庭评查等“五位一体”的案件评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业务部门独立开展案件自评活动,增强评查中立性、客观性。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岗检察官通过列席任某某强奸案、姜某某寻衅滋事案等18件19人的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参与梁某某诈骗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参与陈某某抢劫案、何某某盗窃案等7件7人观摩案件庭审现场的方式,现场评查业务部门检察官开展办案释法活动的合法规范和及时有效性,对检察官认定事实准确、说理清晰、释理有据等方面做出了综合评价。三是强化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与正面激励相结合。对随案随评、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形式作出优质、合格、瑕疵、不合格案件等次认定,将评查结果客观真实的显现出来。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受理的案件抽选100件,其中侦查监督部门44件不批准逮捕案件、公诉部门56件一审公诉案件,共计评查出5类45项问题,评查出的“过度退回补充侦查、不符合延长审查期限条件而延长、执行回执超期送达检察机关、不捕理由说明书理由不充分、案件释法说理不清晰”等5类问题。为了督促办案部门及时整改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讲评培训,利用案管办负责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绩效考评工作,与政工、纪检部门相配合,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结果运用推进规范执法,从而切实提升了案件评查工作的质效。

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64700
黑ICP备05000574号-2 拜泉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