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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检察院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取实效

时间:2020-01-02

来源: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任梦

录入:尤雪超

审核: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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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检察院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取实效
 
    近年来,拜泉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平稳开展,不仅着眼于司法救助工作本身,更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方面,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通过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更新理念、创新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大局贡献力量。
 



    该院司法救助工作起步于2015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5人,发放救助金共计23.5万元。其中2015年1件1人,为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救助金额3万元;2016年1件1人,同样是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救助金额1万元;2018年办理1件2人,为一起杀人案件受害人近亲属,救助金额5万元;2019年8件11人,7件杀人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和1件强奸案件被害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
    该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与市检察院上下联动,取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同时建立内外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强与内设业务部门的信息衔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衔接,加强与组织、民政、人社等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的衔接,加强与刑事被害人所在社区和村委会的衔接,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关爱救助及时、精准、全面。
    二是实施多元救助,切实解决救助人实际困难。对于生活极度困难的被救助人,一方面快速开展调查核实,确认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化救助活动,积极为被救助群体捐款捐物,及时缓解他们的生活困境。对于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协助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所办案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人,救助资金10万余元,有效减轻他们的贫困程度,助力他们早日摆脱贫困现状。
    四是积极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利。联合本院未检工作部门检察官,积极拓展案源渠道,研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方案,制定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专项工作机制,经心理救助和生活救助相结合,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延伸检察职能,拓展监督渠道,确保救助资金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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