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院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人员
时间:2019-09-05
来源: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彭瑞琪
录入:尤雪超
审核:范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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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院对全县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业务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9月5日上午,拜泉县政务中心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方主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秋福授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乡镇领导、公、检、法三机关办案人员出席了会议。专项斗争成员单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秋福同志进行授课,重点围绕“两高两部”制定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从“软暴力”的界定、表现形式、认定标准、具体罪名四个方面阐述《意见》的内容,重点诠释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软暴力”黑恶犯罪、“软暴力”黑恶案件的犯罪手段及办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意见。将《意见》规定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更深层次的讲解晦涩难懂的“软暴力”犯罪。

会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反响强烈,表示《意见》内容正是当前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标准,课程方式新颖,讲解通俗易懂,既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讲解,又是一次实践经验的传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