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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6-04

来源: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扫黑办

录入:尤雪超

审核:范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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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检察院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彰显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积极性,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5月30日下午,在县扫黑办的组织下,拜泉县检察院在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政法单位以及多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到场参会,新闻媒体进行了实况报道。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秋福从组织领导、办案制度、检察官专业办案团队、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模式等方面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拜泉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范秋福副检察长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最高检、省、市院工作要求,立足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强化组织保障,突出打击重点,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准确、有力地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截止目前,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6件18人,其中批准逮捕3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23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2件1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1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追诉涉恶漏犯12人。受理并移送涉恶案件线索1条,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线索6条。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份。
    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追诉涉恶漏犯12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行超常规工作举措,一是领导挂帅,实行黑恶案件检察长办理制度。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以办案组的形式,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牵头办理。二是组建专班,尽锐出战。统筹调配全院办案资源,从侦监、公诉部门选拔出4名员额检察官,组建了两个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专门研究、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三是加快办案节奏,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坚持除恶务尽、重拳出击,提升打击质效,不纠缠细枝末节,避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四是黑恶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直至出庭支持公诉,一个案件由固定员额检察官、固定办案组一办到底,加快推进诉讼进程,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在办案中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利用制发检察建议书、召开座谈会、检察长深入发案单位肃清余毒等方式,将办案融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使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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