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妇女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发展、民族进步。
近年来,佳木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监督效果。
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年初以来,按照《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决议》,该院从代表建议中梳理挖掘案件线索,办理了佳木斯市首个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妇女权益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取缔违法机构。
同时,结合案件做好诉源治理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部分网红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该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代表委员建议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表演和经纪机构的执法巡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学习。该案获区人大常委会肯定批示,并以作为典型案例向上级机关报送。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4月10日,富锦市检察院与富锦市妇联联合开展“情暖困境妇女”救助活动,为富锦市锦山镇因案致贫的赵女士送去生活必须品。赵女士系某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致贫后无劳动能力,该院在今年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发放了救助金。同时,将其符合提供救助帮扶的线索移送至富锦市妇联,立足妇女权益保护实际,开展联合帮扶,为困境中的“她”点亮希望之灯。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汤原县检察院聚焦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多元救助,与县妇联会签了《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汤原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工作方案》,通过与妇联组织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整合资源,搭建综合化社会支持体系,共同构筑救助妇女群体的强大合力。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属于低保残疾人,院领导高度重视,经控申部门初步审查后,认为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于是立即开通救助“绿色通道”,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救助人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被救助人面临的生活困难。2024年,该院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获“汤原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年初以来,桦川县检察院积极响应落实妇女维权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以普法宣传为媒介,积极寻找案件线索。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4件支持妇女起诉案件。其中,2件支持妇女索要赡养费案件,1件支持妇女离婚案件,1件支持存在精神疾病的困难妇女维权案件。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县妇联的合作,更好地解决广大妇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今年3月,桦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全县范围内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对全县范围内幼儿园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多家幼儿园未依法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未向女职工发放卫生费或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没有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
4月18日,该院召开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参会人员当场签收并表示接受检察建议内容,认真整改落实。
目前,该院正在会同县妇女联合会制定《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启“检察+妇联”守护妇女合法权益新篇章。